作者:魏后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又强调要“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把农业强国建设纳入我国强国建设战略体系,由此形成了一个更加完整、布局科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战略体系。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实现农业强和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的根本之策,它进一步深化和系统化了对农业强国的认识,丰富拓展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有利于稳固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根基,尽快补齐强国建设的突出短板,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强国战略体系。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体现。其重要标志是“四强一高”,即农业供给保障能力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农业竞争力强和农业发展水平高。农业强国建设的质量决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质量。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必须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正确处理好农业强国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过去曾有人担心,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是短腿短板的情况下,再提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可能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干扰。显然,这是一种认识误区。农业强国与农业现代化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二者紧密相联、互为依托。
从联系看,农业现代化是农业强国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们需要的是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农业强国,或者说现代农业强国。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现代农业强国。但是,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并不一定意味着农业强国的建成。比如,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已经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但只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荷兰、丹麦、以色列等少数国家被公认为世界农业强国。反过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着力增强农业发展综合能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将会进一步促进、引领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可能对其形成干扰。
从区别看,农业强国与农业现代化在内涵、范围和着眼点上均有所不同。在内涵上,农业现代化是变传统农业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其实质是农业发展方式的现代化;而农业强国则是以国际比较为参照,能够体现“农业强”的国家,其主要农业发展水平指标应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范围上,农业现代化是全覆盖的,而农业强国则是有选择性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只要有农业都要推进农业现代化,但只有那些具备条件的少数国家才有可能建成农业强国。同样,在我国国内,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需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但也只有那些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地区才有可能建成农业强省强市强县。在着眼点上,农业现代化是从现代化角度提出来的,而农业强国则是从强国建设角度提出来的。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石,而建设农业强国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以农业现代化取代农业强国建设。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必须加强战略谋划,强化顶层设计,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分阶段、分产业、分地区扎实推进。在时序安排上,“十四五”时期着重奠定农业强国建设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力争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本世纪中叶前把我国建成现代化的农业强国。在产业安排上,要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行业,以提高全产业链竞争力和控制力为着力点,实行差别化的推进策略,探索各具特色的强国之路。在地区安排上,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强省强市强县建设,发挥强省强市强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将其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主抓手,谨防各地不顾条件一哄而上。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01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