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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作者:     来源: 贵州省就业局    点击: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盯目标,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各地要高度重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确保全省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务工规模不低于319.6万人。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全力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认真对照文件精神,结合职能职责,逐一梳理,逐项抓好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就业帮扶措施。乡村振兴部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共同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动态监测和工作调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促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生态移民部门配合做好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已纳入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省对市县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选树一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典型,总结宣传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就业帮扶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总结(含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步工作打算等)。各市(州)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3日前反馈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形成季度工作总结,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生态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