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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2023年度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3    作者:吕善长     来源: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点击: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高校人文社科各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本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紧密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乡村振兴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选题方向,坚持应用研究与理论思考并重,充分发挥基地课题示范引导作用,为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提供理论支持、现实指导与前瞻性预判

二、课题指南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2—2023年度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2)立足高校乡村振兴研究机构建设与贵州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乡村振兴系列工作安排,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拟定了重点选题与一般选题共40个,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等选择申报可以对选题的文字表述作适当修改。同时,鼓励申请人在符合此次基地项目指导思想前提下,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自拟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经费等方面与指南选题同等对待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办法

项目类型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项目资助2万元。

四、课题要求

(一)课题名称。重点项目课题及研究成果名称原则上必须遵照选题指南要求不作变更。一般项目选题必须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研究期限。所有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年,自立项之日起12月内必须提交结题资料申请验收。

(三)结题成果形式及要求。鼓励立项项目以资政成果及其他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社会服务成果、核心期刊论文、学术著作、资料汇编、专题数据库等多种形式的成果结题。每个项目的具体结题要求,由中心与申报人共同商定并在项目合同中列明。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及申报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三年内无学术不端及项目撤项等不良科研记录;

4.课题组成员不得多于5人,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5.申报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可以以其所主持或参与的在研或新近结题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申报相近选题的项目。

(二)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力量和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材料与立项评审要求

申请人在2022823日之前项目申书(申模板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吕善长老师处,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文本到指定邮箱。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及研究团队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13698522409邮箱:gzsgxxczx@163.com

 

附件1 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

附件2 选题指南

 

 

 

安顺学院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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